青海已落地执行集采药品53批次72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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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9日,记者从青海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今年以来,省医保局立足新时代医保工作职能,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打造“惠民、亲民、利民、便民”服务模式,为全省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可及的医疗保障服务。


  省医保局坚持把深入推进药品耗材集采作为减轻群众负担的重要举措来抓,完成第八批国家组织、十六省联盟等6批次284个药品集采中选结果和骨科脊柱类耗材等7批次8类医用耗材落地执行,完成二至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续约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落地执行53批次725个药品、29类医用耗材和8类体外检验试剂集采中选结果,节约医药费用30多亿元。


  持续开展DRG/DIP付费改革三年行动,在各统筹区全面推行基础上,持续扩大医疗机构覆盖面,实际付费医疗机构次均费用下降600余元,平均住院天数下降0.8天。全面落地国家2022版医保药品目录,增补60种藏(蒙)成药、150种藏药饮片纳入目录管理。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藏蒙医疗机构制剂医保目录,将492种2763个品规藏蒙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稳步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439项,89%的调价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持公立医院发展,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为确保各族群众享受到更加公平高效的医保待遇和服务,依托乡镇综合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银行、商保机构等资源,持续优化提升基层经办体系。全省404个乡镇(街道)、4630个农村(社区)建立医保经办便民服务站点,省、市州、县区、乡镇、村社五级经办体系实现全覆盖。(记者 郭靓)


  转自: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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