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资本:已与受托管理人就“20远资01”等两只债券增信措施签订《应收账款质押协议》

​久期财经讯,10月27日,远洋资本有限公司(简称“远洋资本”)发布关于为债券增加增信保障措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久期财经讯,10月27日,远洋资本有限公司(简称“远洋资本”)发布关于为债券增加增信保障措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一、“20远资01”“21远资01”增加增信保障措施有关情况

如“20远资01”重组议案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发行人承诺:(1)以发行人及其指定主体对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的武汉新荣项目开发主体合法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本金452,776,317.65元及相应利息作为质押物;(2)以发行人及其指定主体对位于成都市的四川朗基项目开发主体合法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本金200,000,000.00元及相应利息(上述两项应收账款,以下简称“应收账款债权”)作为质押物;(3)在满足特定条件后,以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的武汉新荣项目在建工程为“20远资01”“21远资01”提供第二顺位抵押增信担保。其中,按照武汉新荣项目的应收账款债权本金250,418,186.86元及相应利息、四川朗基项目应收账款债权本金110,614,525.14元及相应利息作为质押物为“20远资01”提供增信保障措施:按照武汉新荣项目的应收账款债权本金202,358,130.79元及相应利息、四川朗基项目应收账款债权本金89,385,474.86元及相应利息作为质押物为“21远资01”提供增信保障措施。

二、“20远资01”“21远资01”增信保障措施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司已按照承诺内容,安排芜湖远澈方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天津喜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受托管理人就上述增信措施签订了相应的《应收账款质押协议》,并配合受托管理人于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办理完毕应收账款质押协议的全部登记手续。

(来源:云掌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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