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利津舜丰村镇银行被警告并罚款51万元,因未经批准变更法人机构住所

7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东金罚决字〔2025〕1号)显示,山东利津舜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经批准变更法人机构住所、未按规定换领分支机构金融许可证,被警告并罚款51万元。 同时,陈安宪(山东...

7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东金罚决字〔2025〕1号)显示,山东利津舜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经批准变更法人机构住所、未按规定换领分支机构金融许可证,被警告并罚款51万元。同时,陈安宪(山东利津舜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因未经批准变更法人机构住所被警告。

天眼查显示,山东利津舜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是一家以从事金融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0万人民币。

(来源: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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