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税务23条措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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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发布《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税收措施》,围绕精简办税缴费流程、落实税费支持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改进税务执法方式4个方面,出台23条措施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精简办税缴费流程方面,对系统已经采集的资料,不要求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减证便民实行告知承诺,提升税费业务办理智能化水平,持续推进“被动式”服务向“主动式”服务转变,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组织办事体验。在落实税费支持政策方面,完善税费优惠落实机制,进一步优化“政策找人”,不断拓展自动算税,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做到应享尽享、应享快享,全面落实普惠性税费优惠政策,精准实施创新优惠政策,持续推进税费优惠精准推送,落实落细出口退(免)税政策,进一步推进民营经济组织创新发展。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面,健全民营经济组织税费诉求响应机制,持续推广“数智通”综合服务平台,支持民营经济出口企业使用该平台,利用平台中已有数据或补充上传影像化资料,替代纸质单证,实现单证备案电子化。在改进税务执法方式方面,在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领用开具等6个业务领域推进非强制性执法,提高税务执法精确度,维护民营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湖北省税务局还联合省工商联制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涉税诉求响应服务质效的通知》,对2020年建立的湖北省民营企业税收宣传服务协作机制作了进一步的优化升级,明确了日常协调沟通、涉税诉求响应、精准推送服务、涉税政策宣传、联合走访调研、宣传汇报展示等6项制度性、常态化工作安排,力求提供更完善、更有针对性的涉税服务。


  据悉,目前湖北省企业纳税主体中,民营企业有154万户,占比达97.75%。2023年民营经济税收收入3061亿元,占全省税收收入总量的54.5%。(记者徐卫兴 通讯员苏妍 祖毓蔓)


  转自:中国税务报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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