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氢十条”发布专项支持自治区氢能产业示范区建设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由中宣部主管、人民日报社代管的中国报业协会主办,成立于1997年,经国务院新闻办批准,首批获得国家级网络新闻媒体资格,并承担着为中国产业经济发展提供政策分析及资讯传播的责任和使命。

  为促进新疆氢能产业发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自治区支持氢能产业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氢十条”)。


  “氢十条”从支持氢能产业示范区发展、企业培育壮大、优先配置风光资源、氢能储运、扩大氢燃料电池车辆应用、能源领域推广应用、支持氢能企业科技创新、强化金融政策支持、鼓励氢能人才引进培养、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建设10个方面给予自治区氢能产业示范区专项支持,加强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多元化应用,鼓励创新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区域经济新动能、新亮点。


  发展氢能被看做是清洁能源转型和实现碳中和的重要路径。此前,《自治区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提出立足我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围绕国家“三基地一通道”能源产业定位,统筹氢能产业布局,明确主攻方向,在氢源开发、氢能应用两个领域实现充分联动,以国内有成功经验、有规模储备和有实力的企业为牵引,以氢能产业示范区为抓手,有序开展氢能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示范,通过建链强链延链,高质量发展绿色氢能产业链,推进西氢东送,打造国家大型绿氢供应和出口基地。


  为集聚优势资源,建立氢能行业协同创新机制,联合攻克关键共性技术难题,统筹推进氢能在新疆能源行业各领域的应用,新疆拟成立氢能产业发展联盟,目前正邀请氢能产业相关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积极加入联盟。(记者 石鑫)


  转自:新疆日报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于第三方或整理自互联网,本站仅提供展示,不拥有所有权,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文章、图片等内容有涉及版权/违法违规或其他不适合的内容, 请及时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