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太和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受损投资者或可报名索赔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周慧 编|深海

4月20日, *ST太和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600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4月20日期间买入过,并在2026年4月20日收盘时持有*ST太和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雷达财经注意到,4月8日,*ST太和发布《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价于2026年4月8日涨停。

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4月29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数据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财务类退市指标或存在其他不能消除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了《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审计机构尚不能确定公司2025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是否低于3亿元,以及公司预计将消除财务类退市指标情形。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了《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其中存在风险如下:(1)公司可能触及营收不足3亿元且净利润为负的终止上市情形;(2)新增工程业务营业收入扣除风险;(3)集成业务收入调整风险;(4)备用金流向尚未明确,不排除存在资金占用风险;(5)业绩承诺无法完成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天眼查信息显示,*ST太和有立案信息18条。$*ST太和(605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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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掌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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