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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复制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九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提出对广东自贸试验区在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法治建设、转变政府职能等领域形成的第九批共21项改革创新经验进行复制推广。
《通知》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共16项。
其中,在投资便利化领域,包括“推行土地交付与不动产登记‘一站式’服务”“推行建设工程项目‘验登合一’改革”“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等3项改革事项。
在贸易便利化领域,包括“新造或完成维修国际航行船舶直接办理出境边检手续”“优化运载汽车国际航行船舶边检通关模式”“建立船舶就近审核机制”“海事电子证书跨国应用”“港澳游艇申请手续‘极简报’”“供澳冰鲜水产品‘三联三同’监管新模式”“小型乘用车智能机检新模式”等7项改革事项。
在法治建设领域,包括“要约和解程序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实行港籍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制度”“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制度”“创新海外专利快速预审机制”等4项改革事项。
在转变政府职能领域,包括“‘全链’数字人民币跨境缴税新通道”“构建税务数智风险防控模式”等2项改革事项。
此外,《通知》还提出了5项在全省相关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
具体包括在全省范围(深圳市除外)复制推广“创新运用远程可视化方式实施调查巡查”;在全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全国揽货—综保区集拼—机场直飞”“跨关区保税展示交易”等;在环澳口岸(陆路联通澳门旅检现场的口岸)复制推广“进出境旅客卫生检疫‘合作查验、一次放行’便捷通关模式”“实施口岸出境旅检现场‘一机双屏,一次过检’联合检查模式”等。(记者 唐子湉)
转自: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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