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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到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合理调控石油消费、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
为推进广东节能降碳工作,《行动方案》提出,2024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3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35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910万吨。
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32%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35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910万吨。
《行动方案》结合广东重点用能领域、重点工业行业、重要用能设备等方面节能降碳短板弱项,提出十大针对性任务举措。
其中,《行动方案》提出开展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行动。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电低碳化改造和建设;提高电煤消费比重,大力压减非电力用煤;优化油气消费结构,合理调控石油消费,加大南海油气勘探开发力度,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
《行动方案》还提出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扩大省外清洁电力送粤规模,加快配电网改造,积极发展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
除此之外,《行动方案》提出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交通运输等行业,以及公共机构和用能产品设备等领域开展节能降碳行动。(董鹏程 胡彦)
转自: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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