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基本完成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由中宣部主管、人民日报社代管的中国报业协会主办,成立于1997年,经国务院新闻办批准,首批获得国家级网络新闻媒体资格,并承担着为中国产业经济发展提供政策分析及资讯传播的责任和使命。
记者从青海省自然资源厅了解到,青海持续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以高水平规划引领推动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省、市州、县、乡镇“四级”总体规划以及详细规划(包括村庄规划)、专项规划“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已基本建成。
据了解,自然资源部于2022年9月正式启用青海“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是全国首批启用的6个省份之一。2023年12月,《青海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复,是全国第17家获批的省份,作为青海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是“多规合一”改革后青海首部省级国土空间规划。
全面完成市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工作。截至目前,需国务院审批的西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按程序修改完善并上报待批,其下辖大通县、湟源县已完成报批前所有审查,其他7个市州和38个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由省政府批复。
制定印发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编制指南和审查要点,指导各地分层分类、因地制宜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目前,全省各市州、县(市、区、行委)编制完成55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有1200个行政村编制村庄规划,占应编规划行政村总数量的40%。
印发《青海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管理办法(试行)》,不断强化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统筹管理。同时,编制完成《融入兰西城市群国土空间规划》《黄河青海流域国土空间规划》《青海湖国家公园功能区划及空间管控专项规划》等各类专项规划,为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控、科学划定跨区域、跨流域功能分区奠定基础。(记者 叶文娟)
转自:青海日报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于第三方或整理自互联网,本站仅提供展示,不拥有所有权,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文章、图片等内容有涉及版权/违法违规或其他不适合的内容, 请及时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