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20条中小企业减负举措“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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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近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中小企业成本。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顾军表示,此次出台的措施自2024年3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实施五方面20项举措,切实回应企业诉求,直击企业痛点,深挖减负潜力,以政府收入的“减”,换取企业效益的“加”,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乘”。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石燕介绍,2016年至2023年上海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累计超过1万亿元。今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制定执行本次措施,预计今年新增减负超1170亿元。


  在降低税费成本方面,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继续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对经认定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发生亏损的,可按照规定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阶段性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自2024年4月起,上海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收费标准50%、国产药品注册费收费标准50%、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65%。


  在降低用工成本方面,措施提到自2024年3月起,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给予重点群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


  在降低融资成本方面,措施提出加大普惠型小微贷款发放力度;加大担保贷款力度,将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从100亿元分阶段增至200亿元,适度提升风险容忍度;加强产业政策与融资担保政策联动;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费政策;优化续贷机制。(记者 桑彤)


  转自:新华社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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