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将探索出台生态环境保护“湾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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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建国际一流美丽湾区是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重要内容。记者日前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获悉,粤港澳三地将创新推动重点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探索出台生态环境保护“湾区标准”清单。


  2024年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颁布5周年。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徐晓霞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粤港澳生态环境同保护共治理的格局逐步形成,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绿色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但对标国际一流湾区,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品质仍有一定差距,需要加快构建和完善三地生态环境管理体系。


  徐晓霞说,对标美丽中国先行区的目标要求,广东将携手港澳谋划共建美丽湾区合作路径,推动重点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创新推动重大战略平台示范先行。


  在谋划共建美丽湾区合作路径方面,徐晓霞说,广东将制定出台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行动方案和政策举措,在美丽蓝天、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园区等多维度开展示范建设,形成一批具有湾区特色的示范引领典型,带动全领域、全方位、全地域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


  在创新推动重点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方面,广东在原有粤港、粤澳生态环保合作的基础上,将推动建立更加紧密务实的粤港澳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机制,聚焦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海洋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固体废物协同处置等重点领域,深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推动联合发布大湾区空气质量健康指数,探索提出生态环境保护“湾区标准”清单等。


  在创新推动重大战略平台示范先行方面,徐晓霞说,广东将以横琴、前海、南沙等重大合作平台为载体,率先探索试行与国际接轨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标准体系和合作模式;开展碳标签互认机制研究与应用,探索建立区域内部产品碳足迹与低碳产品认证制度;推动三大平台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和交流合作,强化绿色金融、绿色贸易、绿色能源等领域国际合作,实现高水平互利共赢。(记者 周颖)


  转自:经济参考报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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